【快印客导读】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12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文件要求,在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整治任务。
1、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粤西北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2、重点请查钢铁、有色、水泥、玻璃、陶瓷、化工、造纸、印染、石材加工和其他涉VOCS排放等行业能耗、环保达不到标准的企业。
3、坚决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及时退役服役期满煤电机组,推进运行时间长的煤电机组提前退役。
4、组织相关城市出台狮子洋周边地区等大气污染排放集中地区的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重点推进火电、纺织、塑料、建材、造纸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5、到2020年,全省累计推动1万家以上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建立对已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长雄安管理机制。
6、2019年年底前,基本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不能稳定达标的分散供热锅炉。2020年年底前,全省建成较为完善的园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
7、未实行清洁能源改造的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含行业自备电站),要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或自主选择关停。持续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专项整治,为稳定达标排放的燃气锅炉要试试低氮改造,确保稳定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