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印客导读】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网络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黄某、陈某是一对小情侣,两人刚刚二十出头,均系广东汕头人。
2017年3月至5月期间,黄某和陈某随机注册新浪微博发布虚假出售美颜手机的信息,张某等人看到信息后通过微信与黄某、陈某联系,两人利用语音聊天、拍摄小视频、伪造快递单等手段骗取张某等人的信任,张某等人相信后将钱通过支付宝、微信账户转账给黄某、陈某,二人得手后立即拉黑被害人。这对情侣通过上述方式共诈骗作案13起,骗得36560元。同年5月17日,被告人黄某、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中,在铁证面前,两人当庭均表示自愿认罪,法院遂以诈骗罪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网络上骗子手段层出不穷,广大网友要擦亮眼睛辨别真伪、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产品,一旦受骗要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