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印客导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决定,开展2016年度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抽检工作,《关于开展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抽检工作的通知》同时下发。
近年来,总局批准建设了一批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优化了产业结构布局,推动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了产业业态创新,促进了新闻出版与科技、信息、金融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此次抽检范围为经总局(含原新闻出版总署)同意建设的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包括数字出版类基地14家、印刷包装类基地6家、音乐类基地4家、动漫游戏类基地4家、出版创意类基地2家、出版装备类基地1家。
据了解,此次抽检内容包括9个方面:基地(园区)发展方向是否符合国家现有行业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管理办法》的要求;基地(园区)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基地(园区)配套政策落实情况;基地(园区)管理体制及运营机制;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基地(园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基地(园区)内入驻企业发展现状,包括企业规模、核心业务、经营情况、管理模式、人才培养等;基地(园区)承担新闻出版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及实施情况;是否存在基地(园区)变更、增设、合并、迁移等情况。
此次抽检分为省(区、市)检查和总局抽检两个阶段。各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本地区基地(园区)报送的材料和表格予以审核、汇总,开展实地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于8月31日前报送总局和当地政府。总局将自10月起组织有关专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部分基地(园区)进行实地考察和抽查。对不按时报送建设发展等有关情况或发现有其他重大问题的基地(园区),总局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称号。总局也将在有关优惠政策落实、出版资源综合配置、重大出版工程项目的安排实施等方面参考此次抽检结果。